□本报记者 徐建军 北京报道
昨日,在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上,北京证监局局长张新文指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机构投资者逐步壮大,证券法律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和健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以及规范运作压力增大,上市公司质量将有待进一步提高,必须抓住机遇,在不断发展创新中解决辖区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
局长助理杨琳部署了2007年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防范违规资金占用行为回潮;做好股改后续工作,督促股东履行承诺;严格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违法行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做好新会计准则实施工作,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继续开展董事、监事常规培训和专题培训,完善教育引导机制。
会议对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分解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将分三阶段进行:第一为自查阶断,要求公司在5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告。第二为公众评议阶段,要求公司在9月底前设立专门评议电话和网络平台,并要求接受评议时间不少于15天。第三为整改提高阶段,要求公司在10月底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治理水平。同时,北京局将制定检查重点,逐家展开现场检查等督导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