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规则2007年修订稿》拟将进行几个方面的修订:一是改革停牌制度,取消年度报告和股东大会的例行停牌;取消一般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突出警示性停牌(披露不及时、涉嫌违法违规);
二是修订退市标准:不履行定期报告法定披露义务的,将被快速退市(3个月);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将启动退市程序;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的,将启动退市程序;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将启动退市程序;违反上市协议逾期不缴上市费的,将启动退市程序。
三是强化公平披露要求,加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监管。要求对股价异动和市场传闻主动求证、真实澄清;遏制滥用控股权获取不对称信息的现象;证券事务代表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及时上网披露。
据介绍,深交所是根据证监会近期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新交易产品上市及最新监管形势而准备对上市规则作出修订的,以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可将修改建议及其他意见向深交所提出书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