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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是陷阱 小心投资打水漂

来源: 时间: 2007-03-26 21:03  
  在上海浦东的某顶级写字楼里,所有工作人员都西装革履彬彬有礼,他们非常热情地告诉来访的客户:“某某公司的股票即将在美国上市,想发财就赶紧买吧,否则错过时机后悔都来不及。”于是梦想着发财的人们双手奉上自己的血汗钱或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巨款,满怀希望地交到了“股票经纪公司”手上,谁知却是血本无归。随着资本市场日趋活跃,以到境内外上市为名,推销所谓“原始股”等多种类型的非法证券活动又呈活跃态势。

  非法证券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易反复,当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时,该类违法活动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一遇到适当“气候”,极易死灰复燃。就在上周,证监会等7部门联合发文,要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掀起一场新的“打非”风暴。目前国务院层面成立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并邀请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单位参加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

  现状25个省市冒出“原始股”骗局

  随着资本市场日趋活跃,以到境内外上市为名,推销所谓“原始股”等的非法证券活动又呈活跃态势。证监会表示,他们2006年接到的投诉和2005年相比数量在直线上升。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全国有25个省、市、区都出现了以到境外上市为名,推销所谓“原始股”等非法证券活动。目前证监会已经对上百起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公司进行了调查。据了解,非法证券活动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很强,严重影响了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如果不严厉打击就会像瘟疫一样蔓延”。据调查,涉嫌非法发行股票的企业80%都来自陕西、四川等西部地区,而涉嫌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70%都集中在北京、上海等东部地区。

  手段花样翻新越来越隐蔽

  采访中,有受骗的投资者表示,“现在的骗子是有文化的,简直天衣无缝”。连尚福林也表示,不仅老百姓很难识别,有的时候甚至需要监管部门花很大力气来进行确认。记者了解到,就拿谢长华案来说,他们在地价昂贵的浦东租用豪华的办公楼,首先公司实力就赢得了投资者信任,而且还在权威报纸多次发布股票即将上市的公告,股票名称、代码、日期一应俱全。

  此外他们利用投资者对海外上市股票不熟悉的弱点,印制全英文的股票、购股协议蒙骗客户;而那些推销员也是深谙投资者心理,先是贬损境内上市企业,再重申几个到境外上市企业创下的“神话”,把前景说得天花乱坠,直到客户掏钱为止。而最近随着基金的热销,地下黑基金也逐渐浮出水面,很多人连基金公司在哪儿都不知道,听到会有超值回报就跑到网上购买基金,结果可想而知。

  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无处“喊冤”

  记者了解到,在这些非法证券案例中,受骗的大多是中老年人、下岗职工,居住地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而这其中很多人只是听说过股票,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就被所谓的“经纪人”拉来“炒股”,缺乏风险和自我保护意识。对此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早在去年就发布了提示,要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并且明确指出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保护。

  证券业协会的负责人表示,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这种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买基金一天就有10%的回报”等完全是骗局。而且也没有一夜暴富的事情,希望投资者要摆正心态,一旦遇到类似非法证券活动即可向中国证监会驻各地派出机构进行咨询、举报。

  提示

  非法中介结构有三类

  1.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

  2.所谓外国资本公司或集团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未经批准从事未上市公司证券买卖;

  3.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违规从事证券业务。投资者不要通过此类中介机构买卖证券。

  合法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买卖证券应委托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

  链接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安“麦肯”基金

  号称国外投资集团的“麦肯基金”在网上标出的虚拟回报大得吓人,普通户投资回报200%至280%,高级户回报300%至350%……许多投资者正是被高额的利益所诱惑而往里“扔钱”。这种方式甚至演变成了“传销”,每发展一个“下线”,介绍人都可以提取其投资额的5%作为押金。一般投资者要先在这样基金的网站“开户”,“交易”时惟一的渠道就是这个账户。一旦投资者开立账户,第二天便可以查收账户上的“高额红利”在增加。但是在想把这些“红利”套现时,却发现总是系统繁忙无法操作,结果所有的钱全都打了水漂,无处追回。

  ■点评:要像打击传销一样打击非法证券

  案例二:兰州证券黑市

  “兰州证券黑市”中涉及的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通过利用可融资证券引诱投资者、利用虚买假卖欺骗投资者、控制交易时间和交易价格进行诈骗、通过所谓的“经纪人”拉客户、以赠送电脑、减免手续费、提供免费午餐为诱饵、打着合法注册中介公司的牌子经营等六种主要手段进行诈骗。涉及非法公司达15家。其中,14起案件中当时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交起诉的13家,就涉及受骗群众1300多人,涉案资金7366万元,损失3935万元。

  ■点评:不能为了“芝麻”丢了“西瓜”

  案例三:陕西飞诚推销“原始股”

  陕西飞诚投资咨询公司非法买卖十几家非上市公司股票,并采用“钓鱼”方式向全国各地推销“原始股”,受害对象多为中老年人。公司雇佣了60名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电话骗取投资者购买所谓的“原始股”,员工按推销股票金额提成。这家公司非法代理买卖的股票不仅有西安金圆汽车、陕西菲林格尔实业发展公司等陕西十几家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而且还有黑龙江等省市企业的股票,股价从每股3.9元到5.6元不等。

  ■点评:炒股前先学学究竟什么是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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