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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权证进入行权期 券商和投资者应仔细行权

来源: 时间: 2007-03-27 02:03  
  □本报记者 陈劲 深圳报道  

  包钢权证昨日开始进入行权期,3月30日为最后一个行权日。包钢权证一级交易商中信证券提醒投资者,由于权证行权除了需要持有权证外,一般还需持有相应数量的现金(对认购而言)或正股(对认沽而言),因此行权申报并不一定表示行权会成功。  

  据悉,在首个行权日,包钢认购和包钢认沽的行权申报份数分别为4.64亿份和691万份。中信证券指出,如为确保1000份包钢认购权证能顺利行权,行权人在进行行权申报时必须保证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现金(1.94×1000=1940元,另加部分行权费用),随后行权人进行以下操作来行权:“买入”——“582002”——“1000”。由于不同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在设置上有所不同,有的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有专门的行权操作选项,因此行权人在申报行权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所属证券公司取得联系,确保在行权期内顺利行权。  

  而对于包钢认沽权证,由于不具备行权价值,因此投资者不应对包钢认沽权证申报行权,否则将会导致损失。  

  除了权证投资者需正确操作之外,作为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公司也需做好相应准备,保证行权步骤无误,才能确保行权成功。根据中登公司的有关规定,券商在登记公司进行权证交收的账户是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如果券商未能在行权申报当日16:00前将足额应付资金划至其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也会导致行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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