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所长严义明 记者 张晨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所长严义明,从1998年的“红光案”开始,到后来的“嘉宝实业案”、“飞乐股份案”,至最近万众瞩目的“银广夏股东诉讼案”、“
科龙案”和“长征电器案”,他通过自身的法律活动,推动了中国在公司法、证券法领域的司法实践,对于完善公司法、证券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民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因此被广大股民誉为“中国维护股东权益第一人”。2007年3月30日,他在本报主办的2006年度十大财会人物评选中获”2006年度十大财会人物”称号。
小股东自荐做独董 2006年11月7日,科龙电器昔日的掌门人顾雏军在庭审中一语惊人,他称2004年有争议的5.1亿元销售收入是因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逼迫所致,他本身是希望这笔销售收入不予确认的。
正是因为他的这句话,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11月9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遭到了起诉,而正式向法院递交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科龙两位原独立董事起诉状的正是严义明。
记者初次见到严义明,感觉到的就是他的理性与谦和。43岁的严义明脸庞清瘦,鬓角已略显斑白。在与他谈话时,他身体微微前倾,在他炯炯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坚持和自信,并不洪亮略带上海口音的言语,语速虽然比较慢,却字字坚定。
“‘科龙独董运动’可以说是我近年诉讼的一个标志,因为我作为一名律师,首次以一个中小股东的身份行使股东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要董事们为我们中小股东的损失承担责任。而我自荐做独立董事,是希望可以追究没有担负起义务的独立董事的责任,并以此规范股市,促进证券市场的法制化。”严义明对记者说。
曾一度放弃当律师 严义明1988年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赴日留学,在1993年回国后,于1994年入上海市新汇律师事务所,同年获律师执照。1995年参加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组织的律师国际交流选拔考试,获得综合总分第二的成绩,1998年受司法部派遣去日本朝日律师事务所研修反垄断法、公司法等法律实务,同年回国。1999年作为合伙人律师进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005年成立了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
事业看似一帆风顺的严义明其实有段鲜为人知的经历,由于他一直都认为所有学过法律的人,在内心深处都有为实现基本的社会正义、公平公正,从不同角度和程度去做贡献的理想。但在律师生涯进行到1996年时,他也曾一度放弃了律师职业。
事情源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那次法院改革,改革后按照规定经济庭法官可以直接受理案件,他们的收入也和办案量、办案金额挂钩。严义明说道,“正因为与收入挂了钩,法官就找律师来介绍案子,我当时感觉到这纯粹就是做生意,既然如此还做什么律师,不如自己下海。”有了这样的想法,他就放弃了律师职业,去应聘了企业的工作人员,一做就是半年。在这半年的时光里,严义明可谓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笑道,“尽管已经离开了法律工作,但心里还是一直都在关注着司法界的动态。因为这样的改革迟早会被纠正的。”果不其然,没过多久,法院改革得到纠正。而他毅然离开了企业,又回到了律师事务所。
“放弃了自己的职业与梦想,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如果仅仅为了赚钱那我还不如学做生意,既然做了律师,我就希望伸张正义、实现公正。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有多大的压力,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承担。”严义明律师的话很坦然。
虚假信息也害过自自己 自1998年开始,通过举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状告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代理小股东索赔、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至今而声名鹊起的严义明,其实在此之前并不是一位擅长在证券市场中办理诉讼案件的律师。1994年在严义明留学回国后,由于当时日本律师在代理国内案件时有诸多不便,因此精通日语的严义明便代理一些国内庭审的案件。由于他擅长债权回收、劳动法等有关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因此在日资企业中颇有名气。
对于自己之所以后来将精力转移到证券市场上,严义明笑谈这还得感谢当年一次“意外的收获”。
“1994年,那个时候股市行情还是挺不错的,因此很多朋友都劝我买些股票。可当时我对股票是门外汉,一窍不通,更别提什么内幕消息了,因此买股票只能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严义明笑道,“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就看中了其中的一支股票,它当时的涨势很好。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在它的招股说明书上写道,产品供小于求,价格将不断上涨,为了扩大生产能力而发行股票。如果按照这些资料来看,这个股票是很有潜力的,我当时也这么认为,所以就买进了。没料到在买进之后,股票开始还涨,后来就一直下跌。经过我调查,其实事实上它们的产品完全是供大于求,而产品的市场价格一直在下跌。”
在经历这事后,严义明觉得,“既然律师职业有与生俱来的社会责任,何况我在证券市场也曾被虚假信息骗过,那就应该为证券市场的公正和法制的建立做一点事情。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出了问题,将会侵犯股东权益,而我有责任完善这些行为的民事赔偿制度,还广大投资者一个公道。另外,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财务造假以及虚假陈述一直都是危害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这些顽疾不除,将会对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1998年,证券市场上惊曝红光实业骗取上市资格的丑闻,很多中小投资者被上市公司发布的虚假公告误导而血本无归。当时严义明为11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了红光实业和发行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虚假信息。最终,严义明代表红光股东与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小股民第一次从违规的上市公司手中拿到了赔偿。这是中国的小股东第一次因虚假陈述起诉上市公司。可以说正是有了以前受骗的经历,才使严义明一直走到了现在。
毁誉参半的不同声音 无疑,社会中总是存在着对立面,在对严义明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支持声中,也有不少人一直都在质疑他的初衷。有人认为他虚伪,说他绝对不是什么为了维护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而是一些企业被他抓住把柄却不满足他的要求后,他才打出“为了中小股民的利益”的借口,来整垮这些上市公司。也有人说他是位名利之徒,借机炒作自己,如果成了名律师就能赚更多钱。
而类似这样的声音在“倒顾运动”和“长征电器案”中最为激烈,就在严义明以小股东身份要求竞选独董时,便一直有人质疑他是受利益指使,猜测他是冲着那36万元天价薪酬去的,也有人质疑他是在炒作自己。而举报长征电器之后,更有知道内幕的人称他是受长征电器的竞争对手上海华明指派,身后有巨大的利益集团。
面对种种猜疑和质问,严义明一直都显得很淡然,他对记者说,“出现质疑声是很正常的事情,这在我最开始做红光案的时候就有人说我是在炒作。我也并不觉得质疑我的人有什么不对,因为我一直都在挑战一些人的利益。同时我想每个人都应该经得起被人讲,否则怎么监督呢钥对于这样的争论,我没有必要去评价或者是澄清,因为清者自清。”
希望更多同道加入 可以说,从代理“红光案”到现在一路走来的严义明,见证了从最开始的证券市场民事诉讼一直处于”冻结”状态、法院不受理股民索赔案件开始,到后来包括“红光案”达成调解、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最后“银广夏案件”获得的判决的艰辛历程,他通过自身的行动为健全证券市场法制及上市公司治理作出巨大的贡献。
从1998年“红光案”开始,严义明从事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基本都是不收费,并为此倒贴了不少钱,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使证券市场变得更透明和公正。而现在,严义明对如何能达到这个目标又有了新的看法,他对记者说,“以前,自己觉得做些贡献和努力是应该。而我现在觉得,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如果希望更多的同行参与进来,我就必须要让参与维权这类案件的律师有一个盈利的模式,让律师实现自己的收益,能够谋生,这样,才会有更多的律师加入这个行列。”
对于目前证券市场上一些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操纵市场以及虚假陈述的现象,严义明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监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都有很大的关系,在维护证券市场以及民事赔偿案件审理方面,我国的法律还不是很完善。另外我在处理很多事情的时候,往往是个别的司法机关与执法部门给予的困难比较大。”他接着说,“这些年来我所做的包括红光、银广夏、科龙等案件,并没有让证券市场因此发生质的改变。因此,我希望能以自己的行动抛砖引玉,吸引更多的同行、有识之士一起来规范国内证券市场,促进证券市场的法制化。因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努力。”